Friday, November 28, 2008

人离乡贱

看到女雇主因为虐待女佣罪名成立,坐牢18年,我也不知道如何形容我的心情。虽然这位女雇主是做错事,但我同情这位女雇主,更同情那位女佣。

当这件事情沸沸扬扬的时候,我正好到椰加达参加一项“宗教对话”的活动。(这是美国赞助的活动,包吃包住包机票,还有零用钱。)那边的朋友很自然,也有点不客气的提起印尼女佣在马来西亚被虐待的事。当时我回应说,我不会合理化虐待女佣的事,但是我知道这是少数,而且这些虐待女佣的雇主也受到惩罚了。人离乡贱,我说印尼的朋友更应该关心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印尼子民要到国外去当外劳?

回头看看我们的国家,一个资源丰富没有天灾的国家。我们应该是非常富裕的,但是因为你知我知的原因,我们的发展远远落在人后。7月的时候,一元马币可以换2.2人民币,现在一元马币只能换1.83人民币。短短的4、5个月,跌了大约20%。这样下去,会不会我们的人民需要到国外当外劳呢?想到有点心寒。

12 comments:

yeelee said...

马币兑美金也跌了约18%,我计算货品的成本算得心惊胆跳。

n/a said...

当初,刚刚到步,很快就发现,哇,这个心脏专科是马来西亚人,那个钻油井的高级工程师是马来西亚人,荷兰Shell公司里几个高级会计师,一个统管所有大工程投票事宜的,还有两位基金经理,一位这里财政部的经济咨询....统统都是我们自家人。
我曾经逐一访问过他们,为何离乡背井,答案都是大同小异:酬薪固然是原因,但大家对祖国一样没有信心。而如今祖国这种状况,他们把头摇得更大力了。
这些马来西亚外劳们,藏龙卧虎在海外,为会得赏识他们的雇主,出卖脑力。

lkf said...

yeelee,
所以有人说石油跌价了,但那是以美元算。如果以马币算,石油没有跌价。

夏浪,
你说的那些是外籍专家。福利好薪酬高。
外劳哪有这样好命!

skfong said...

(我也是做外劳,我在做芭。)
其实我完全不同情那位女雇主。有好些自以为请得起个女佣就把人家当成奴隶般的,还心理变态地虐待人折磨人。
大马人还不是有很多到新加坡当外劳,八十年代还有很多到日本到台湾去当外劳,跳飞机。
印尼和菲律宾,劳力输出为他们国家赚取了很多外汇。
做外劳,付出的不只是劳力,还有尊严。

dolphine said...

令我想起有位同学曾经对我说,她有个朋友在英国当洗碗,回到来马来西亚,可以买得起1m独立式。真的别小看那些离开马国到外面工作的朋友。

可想我国的马币真的小得可怜。

我们马国有如个二世祖,恐怕会富不过三代。

lkf said...

我同情她主要是觉得18年监禁重了一点。
当年莫達哈欣杀人罪名成立,判终身监禁。终身监禁的意思是20年。

lkf said...

dolphine,
我们只是看到外劳回来风光的一面。
好像sk说的,他们在国外,不止付出劳力,也付出尊严。
如果合法打工,理论上有事情,国家会替你出头。非法打工,更惨。

lkf said...

马国的前途,真的令人担心。

yeelee said...

lkf, 我阅读新闻,其实是每一项罪名都成立,每一项罪名都控18年,3项罪名54年因为一起执行故是18年。
法官说那名女雇主在审案过程期间,根本没有丝毫悔意。女佣身上的伤痕累累,常人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施虐手?女佣一生的心理负担,18年的监禁就可抵消?
已有法例,影响便深远了。

lkf said...

所以我说我更同情那位女佣。
弱国无外交,国弱人民苦。

問文 said...

女雇主說她是無辜

女傭說她是受害者

誰是誰非誰人知呢?

lkf said...

我们应该用我们的逻辑思维分析。
我觉得女雇主有虐待女佣。